关于做好2015年度“女性与传统文化”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8-28浏览次数:165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挖掘阐发女性与传统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经研究决定,于7月至9月组织开展2015年度全省“女性与传统文化”专项课题立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负责评审组织工作,山东女子学院承办,山东女子学院科研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

二、申报数量与要求

“女性与传统文化”专项课题共设立100项,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0项。

项目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各类延期项目负责人和获本年度限额申报项目推荐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选题范围

1.传统文化与女性价值观研究

2.传统文化与女性文学研究

3.儒家文化与女性发展研究

4.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女性研究

5.其他有关选题

四、评审方式及立项公布

课题立项评审采取初评、终评方式,评审结果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公示,经评审办公室批准后予以公布。

五、申报有关事宜

1. 申报人员请认真完善好申报材料,各学院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填写内容,特别是选题的创新性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申报材料上报后,学校将再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请在社科处网站-下载中心-项目申报下载。

2.在公开申报的基础上,各学院对本学院申报的项目进行审评,择优报送。各学院报送材料时间为910日,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1份,汇总表1份,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社科处邮箱,综合专家意见的《评议表》1份。其他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社科处。

3.申报材料受理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获推荐项目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3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社科处邮箱。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11

电子邮箱:gzf@qlu.edu.cn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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