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01浏览次数:118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年度计划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以及科技与金融专项、海洋与渔业专项,主要围绕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全面深化改革和科技工作为重点,着重加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新驱动和科技自主创新、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研究及具有前瞻性、针对性的政策性研究。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只限一人,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限报一项,并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项目的申报。

2、申报项目应符合软科学计划定位要求,能为我省各级决策部门提供针对性、实用性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不支持无明确应用领域或应用单位,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性研究以及专业性过窄、适用范围过小、实效性不强或研究成果对决策没有参考应用价值的课题研究。

3、申报者承诺将严格执行科技报告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42014年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开始实行自由申报,但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中第三部分第二条的规定,省科技厅将同时根据申报单位形式审查通过率(主要是申报项目是否属于软科学研究、选题是否在选题领域)、立项率等,对申报项目额度进行动态调整,本年度15所高校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由于执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政策,本年度我校继续实行自由申报,为保证下一年度申报数量和质量,学校将继续执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三、申报要求

1、重大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来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究期间须提交一份有针对性的、时效性较强的专题调研报告。其他要求请认真查阅申报指南。

2、一般项目全部为无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书面推荐。申报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经费来源,经费未落实的,不得申报。其他要求请认真查阅申报指南。

3、专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书面推荐。其他要求请认真查阅申报指南。

4、在研或未完成结题(包括结题未通过)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5、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已经立项的,作撤项处理。

6、重大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51231日,一般项目、专项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016630日。

四、申报流程

1、请于69日报送项目申请书1份,各学院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其他单位直接报送社科处,学校将对申报项目按照省科技厅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最终推荐项目。申请书请在社科处网站-下载中心-项目申报下载。

2、确定最终推荐项目后,建立申报账号,项目负责人按照规定时间上传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地址: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

3、获推荐项目报送申报材料。

五、其他事项

1、网上申报于2015615日截止,为预留学校与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时间,获推荐项目负责人务必于612日前完成网上上传。616日通过申报系统下载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推荐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项目编号),打印并报送社科处各学院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其他单位直接报送社科处。报送材料包括:重大项目报送《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一般项目、专项项目报送《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和《一般项目基本信息表》一式三份

2、申报者须使用2015年版本申请书,严格按照说明填报。网上申报内容与书面材料应一致,不一致的以网上申报为准。申报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递补。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18

附件:申报指南.docx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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